我院近期拟对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等设备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等潜在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报名供应商要求:
1、报名供应商资格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根据所投产品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相应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产品分类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单位将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xhzyygb@163.com。资格预审通过后医院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报名单位报名时所提供的邮箱。(报名单位邮箱提供错误或表述不清引起的后果,报名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按附件要求顺序装订(含目录和页码),报名文件(本公告所述资质文件电子版PDF文档),以使用科室名称+设备名称+公司名称命名,需加盖红章和骑缝章,纸质文件送至或邮寄至医学工程部。以邮寄时间为准。
五、报名地址:兴化市南亭路816号,兴化市中医院病房楼一楼东,医学工程部
六、联系人:夏工 朱工 0523—83306268
七、报名资料接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6日起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接收。
八、具体比选时间及地点:视项目情况另行通知。
报名模板附件
报名文件模板.docx
